今生第一次喝酒,是海軍幼校一年級(高一)到阿姆坪露營。某晚同學們起鬨,一夥人把做菜的米酒喝個精光。喝得我昏頭轉向,坐在大石頭上胡亂唱了一夜的歌,唱到東方發白,嗓子沙啞。
那晚,我體會一件事:我天生酒量不錯。而我也隨即領悟,酒量不錯,是一個人的缺點。因為次日別人都名正言順地醉倒不起,煮飯燒菜只好交給我負責。越到後來,酒量好是缺點的感受越強烈。因為喝酒是希望有點飄飄然的感覺。假如我的酒量是你的三倍,同樣想要飄飄然,你喝一瓶,我要喝三瓶──花費貴三倍──這是優點還是缺點?
官校嚴禁私下喝酒(只有月底慶生加菜,每人准許喝半瓶啤酒)。有次同學生日,七、八個好友聚在一起慶祝,酒喝光了不盡興,我就自告奮勇翻牆到校外買。按照校規,翻圍牆就要開除,更何況是為了買違紀的酒。我可以為買酒一個晚上翻進翻出六次,喝了酒以後我膽子有多大,由此可見一般。
學生時喝酒,並不是喜歡喝。我到現在都清楚地記得,那時喝酒,心裡都有「真希望喝的是汽水」的想法。不喜歡喝卻喝,就和年輕時抽菸一樣,不過是想裝老成、充好漢。
剛畢業,到艦艇服務的那個年代,敢喝酒、能喝酒,就是英雄好漢。
我就是英雄好漢,喝酒從不耍賴,別人來一杯,我絕對陪上一杯;別人來一碗,我也來一碗。乾杯,那時候是「尊敬」的代名詞。別人乾,你不乾,傳達的就是「瞧不起」。因此你尊敬我一杯,我尊敬你一杯,尊敬來尊敬去,沒完沒了。人多的時候喝得熱鬧,可以相互尊敬七、八個小時。喝多了吐,吐完了再喝。如今回憶起來,苦不堪言啊。
在那個需要豪飲以表達英雄氣魄的年代,如何喝不醉,是大家絞盡腦汁研究的重大議題。有人說,假如能發明「終極解酒液」──管他什麼酒喝下肚,都能將酒精中和成水──肯定是比火藥更偉大的發明。然而,再仔細一想,又覺得可笑。一瓶酒如果要價一千元、解酒液兩百元,花費一千兩百元只是希望喝得是水──為何不直接喝水呢?
我喝酒臉色不變,喝多了話多,再喝下去就無話,即使醉了,在人前也不露痕跡,非得要撐到回家,只剩我一個人,才大吐不已,然後倒頭大睡。記憶中在餐桌上只醉倒過一次,喝的是竹葉青,我和其中一個同學拚酒,兩人都好強,一乾就是兩百CC一杯,喝得又急又快。只記得喝到一半,我站起來大聲發表高論,另一個同學聽得受不了,用手輕推一把,我順勢往後一倒,之後就人事不省。
喝酒,十之八九都是敗事。不過,也有例外建功的時刻。
一九九○年我擔任綏陽艦兵器長,隨船遠航到南非。某晚在開普敦港兩艦併靠,同時在艦尾舉辦酒會。由於艦長和副長參加南非更高當局的酒會,船上就由我這個少校兵器長負責。那晚在我熱情的帶動下,鄰艦客人全部湧到我們船上,近百位賓客總計喝掉六十多箱啤酒,喝到後來即使言語不十分通順,人人也稱兄道弟。記得酒會結束前,我趁著酒興跳到桌子上,即興發表一篇外交祝福詞,講得滿座的南非軍士官幾乎掉淚。最後,在大夥齊呼「bottom up」的宏聲中,圓滿結束酒會。
海軍崇尚海派,喝酒也海派。尤其是弟兄們有什麼優秀的表現,為了表達對部屬的感激之意,將兩、三瓶啤酒倒進湯鍋,站在桌子上一次乾。我任官二十年,這種「自殘娛人」的敬酒方式,大概不超過十次。和豪氣干雲的軍官相比,遜了點。
越到後來,我喝酒越知節制。等當了艦長,一方面是軍中風氣的改變,一方面是酒量漸走下坡,喝酒都是隨興隨意。退伍以後,喝酒更是節制,因為每一杯酒幾乎都要自己掏腰包付錢。不像退伍前多半在喝「應酬酒」、「不用付錢的酒」,很難懂得珍惜。
綜合多年來喝酒的經驗,感想如下:
口乾舌燥、有點累,又有點餓的時候,喝杯冰鎮的啤酒,既解渴又提神,還能充飢,最是划算。
天冷的時候喝熱酒。例如紹興酒加話梅、日本清酒,燙了以後喝,不僅口感好,也不容易醉。
中國白酒系列和伏特加、陳高一樣,要冰鎮著喝。喝之前兩小時放進冷凍櫃。由於酒精濃度高,酒不會結凍,會有點稠。使用冰過的透明酒杯,一杯大約半個雞蛋的容量,一仰頭就灌進胃裡,從口腔一路下去,先是感覺冰涼,接著熱辣,很有喝酒的快感。
白酒系列的第一選擇是金門陳高,沒有香料的怪味,味道香醇。至於大陸的酒鬼,我第一次喝時驚為天人,真可以用「濃厚馥郁」四字來形容。可惜後來越喝感覺味道越薄。應該不是我的口味變了,而是出了名,銷路大,品管不良。
對外行人來說,最易入口也最便宜的是公賣局的白葡萄酒混和蘋果西打,一對二的比例,再加冰塊,口感極好;假如醉了,也極痛苦。
最高級的是香檳酒,喝起來氣派,果香味濃,只可惜太貴。
冰酒太甜,甜到像蜂蜜,不善喝酒的人或許喜歡。
最討好的是德國白酒,只要找對品牌,不僅便宜(一瓶三、五百元),風味也佳,連反對喝酒的人也會禁不住多喝兩口。
抽雪茄要配冰的威士忌,等於紅酒搭配起司,是相得益彰的組合。
東方人喝酒比較馬虎。外國人喝酒,有點規矩。
威士忌要不要加冰塊,有不同的說法。就我的感覺,加冰塊是錯誤,因為這習慣始自美國禁酒年代。那時酒取得不易,小市民捨不得喝,加冰塊為的是充數。其次,試想一下,品質不同的兩種威士忌,各加一半冰塊,口感差異豈不減少一半?
事實上,所有酒的正確喝法都不應加冰塊。假如冰了好喝,就先放到冰箱。加冰塊是來不及冰的補救措施。
白蘭地,恰好相反,不可以冰鎮,更不能加冰,最適合入口的溫度和體溫相近。西洋電影常看到主角從大衣內層掏出一個金屬小酒壺,酒的溫度隨時保持在體溫,裡面裝的鐵定是白蘭地。喝白蘭地要使用寬大杯底的酒杯,每次只倒淺淺的一點。
那晚,我體會一件事:我天生酒量不錯。而我也隨即領悟,酒量不錯,是一個人的缺點。因為次日別人都名正言順地醉倒不起,煮飯燒菜只好交給我負責。越到後來,酒量好是缺點的感受越強烈。因為喝酒是希望有點飄飄然的感覺。假如我的酒量是你的三倍,同樣想要飄飄然,你喝一瓶,我要喝三瓶──花費貴三倍──這是優點還是缺點?
官校嚴禁私下喝酒(只有月底慶生加菜,每人准許喝半瓶啤酒)。有次同學生日,七、八個好友聚在一起慶祝,酒喝光了不盡興,我就自告奮勇翻牆到校外買。按照校規,翻圍牆就要開除,更何況是為了買違紀的酒。我可以為買酒一個晚上翻進翻出六次,喝了酒以後我膽子有多大,由此可見一般。
學生時喝酒,並不是喜歡喝。我到現在都清楚地記得,那時喝酒,心裡都有「真希望喝的是汽水」的想法。不喜歡喝卻喝,就和年輕時抽菸一樣,不過是想裝老成、充好漢。
剛畢業,到艦艇服務的那個年代,敢喝酒、能喝酒,就是英雄好漢。
我就是英雄好漢,喝酒從不耍賴,別人來一杯,我絕對陪上一杯;別人來一碗,我也來一碗。乾杯,那時候是「尊敬」的代名詞。別人乾,你不乾,傳達的就是「瞧不起」。因此你尊敬我一杯,我尊敬你一杯,尊敬來尊敬去,沒完沒了。人多的時候喝得熱鬧,可以相互尊敬七、八個小時。喝多了吐,吐完了再喝。如今回憶起來,苦不堪言啊。
在那個需要豪飲以表達英雄氣魄的年代,如何喝不醉,是大家絞盡腦汁研究的重大議題。有人說,假如能發明「終極解酒液」──管他什麼酒喝下肚,都能將酒精中和成水──肯定是比火藥更偉大的發明。然而,再仔細一想,又覺得可笑。一瓶酒如果要價一千元、解酒液兩百元,花費一千兩百元只是希望喝得是水──為何不直接喝水呢?
我喝酒臉色不變,喝多了話多,再喝下去就無話,即使醉了,在人前也不露痕跡,非得要撐到回家,只剩我一個人,才大吐不已,然後倒頭大睡。記憶中在餐桌上只醉倒過一次,喝的是竹葉青,我和其中一個同學拚酒,兩人都好強,一乾就是兩百CC一杯,喝得又急又快。只記得喝到一半,我站起來大聲發表高論,另一個同學聽得受不了,用手輕推一把,我順勢往後一倒,之後就人事不省。
喝酒,十之八九都是敗事。不過,也有例外建功的時刻。
一九九○年我擔任綏陽艦兵器長,隨船遠航到南非。某晚在開普敦港兩艦併靠,同時在艦尾舉辦酒會。由於艦長和副長參加南非更高當局的酒會,船上就由我這個少校兵器長負責。那晚在我熱情的帶動下,鄰艦客人全部湧到我們船上,近百位賓客總計喝掉六十多箱啤酒,喝到後來即使言語不十分通順,人人也稱兄道弟。記得酒會結束前,我趁著酒興跳到桌子上,即興發表一篇外交祝福詞,講得滿座的南非軍士官幾乎掉淚。最後,在大夥齊呼「bottom up」的宏聲中,圓滿結束酒會。
海軍崇尚海派,喝酒也海派。尤其是弟兄們有什麼優秀的表現,為了表達對部屬的感激之意,將兩、三瓶啤酒倒進湯鍋,站在桌子上一次乾。我任官二十年,這種「自殘娛人」的敬酒方式,大概不超過十次。和豪氣干雲的軍官相比,遜了點。
越到後來,我喝酒越知節制。等當了艦長,一方面是軍中風氣的改變,一方面是酒量漸走下坡,喝酒都是隨興隨意。退伍以後,喝酒更是節制,因為每一杯酒幾乎都要自己掏腰包付錢。不像退伍前多半在喝「應酬酒」、「不用付錢的酒」,很難懂得珍惜。
綜合多年來喝酒的經驗,感想如下:
口乾舌燥、有點累,又有點餓的時候,喝杯冰鎮的啤酒,既解渴又提神,還能充飢,最是划算。
天冷的時候喝熱酒。例如紹興酒加話梅、日本清酒,燙了以後喝,不僅口感好,也不容易醉。
中國白酒系列和伏特加、陳高一樣,要冰鎮著喝。喝之前兩小時放進冷凍櫃。由於酒精濃度高,酒不會結凍,會有點稠。使用冰過的透明酒杯,一杯大約半個雞蛋的容量,一仰頭就灌進胃裡,從口腔一路下去,先是感覺冰涼,接著熱辣,很有喝酒的快感。
白酒系列的第一選擇是金門陳高,沒有香料的怪味,味道香醇。至於大陸的酒鬼,我第一次喝時驚為天人,真可以用「濃厚馥郁」四字來形容。可惜後來越喝感覺味道越薄。應該不是我的口味變了,而是出了名,銷路大,品管不良。
對外行人來說,最易入口也最便宜的是公賣局的白葡萄酒混和蘋果西打,一對二的比例,再加冰塊,口感極好;假如醉了,也極痛苦。
最高級的是香檳酒,喝起來氣派,果香味濃,只可惜太貴。
冰酒太甜,甜到像蜂蜜,不善喝酒的人或許喜歡。
最討好的是德國白酒,只要找對品牌,不僅便宜(一瓶三、五百元),風味也佳,連反對喝酒的人也會禁不住多喝兩口。
抽雪茄要配冰的威士忌,等於紅酒搭配起司,是相得益彰的組合。
東方人喝酒比較馬虎。外國人喝酒,有點規矩。
威士忌要不要加冰塊,有不同的說法。就我的感覺,加冰塊是錯誤,因為這習慣始自美國禁酒年代。那時酒取得不易,小市民捨不得喝,加冰塊為的是充數。其次,試想一下,品質不同的兩種威士忌,各加一半冰塊,口感差異豈不減少一半?
事實上,所有酒的正確喝法都不應加冰塊。假如冰了好喝,就先放到冰箱。加冰塊是來不及冰的補救措施。
白蘭地,恰好相反,不可以冰鎮,更不能加冰,最適合入口的溫度和體溫相近。西洋電影常看到主角從大衣內層掏出一個金屬小酒壺,酒的溫度隨時保持在體溫,裡面裝的鐵定是白蘭地。喝白蘭地要使用寬大杯底的酒杯,每次只倒淺淺的一點。
喝之前,用手掌整個托住杯身,杯子緩緩在手中晃動。等到酒溫和體溫相近,才一口喝下去。
不正確的喝法(例如白蘭地加冰、一倒一大杯、牛飲),在外國人眼裡不單是暴殄天物,根本是笨蛋、粗俗。就好像老外拿了天蔘當蘿蔔醃,你會認為他豪氣?
最複雜、學問最深的是紅酒,得要用較多的篇幅介紹,留待另一篇文章〈紅酒入門〉再談。
聽過最悽涼的喝酒,是兩個學長喝金門高梁,沒菜,拿筷子沾醬油下酒。
自己最可憐的一次,是學生時一瓶米酒、一個槓子頭,兩人躲在儲藏室分著喝,喝完趴在冰涼的地板上醉倒了。
買過最便宜的酒在大陸,瓶裝660CC啤酒只要兩元人民幣,價格還不到台灣便利商店罐裝可樂的一半。
在國外有次鬧了個笑話。看到Root beer,以為是啤酒的一種。由於便宜,一口氣買了兩箱,回去一喝始知是沙士。(真是混蛋,沙士就沙士,弄個Beer湊什麼熱鬧?)
綜合我對酒的感覺,不該甜的甜,難喝;不該有的味道有,不是好酒。好比台灣公賣局的葡萄酒,都有不該有的甜味;而大陸的白酒系列,幾乎全有香料味。
大部分人對酒都是外行(尤其是紅酒),要比較好壞有個訣竅──兩種酒同時喝。好比說我以前喜歡月桂冠,後來看到介紹,知道大吟釀是較高等級的清酒。某天好奇買了瓶,價錢幾乎貴了六倍。開始喝時暗暗後悔,覺得和月桂冠的味道差不多。後來倒一杯月桂冠,先嘗一口大吟釀,緊接著再試一口月桂冠,幾乎一口吐出來,因為感覺像工業酒精。
我從無酒後吵架、鬧事,或出意外的紀錄,足堪為喝酒者之典範。即使如此,我酒還是越喝越少,酒膽也越來越小。現在假如有人找我拚酒,我只會搖頭笑笑,說無聊。
酒,是兩極的東西。適量,是神仙釀造的仙液;過量,是魔鬼配成的毒水。中國人應該戒除喝酒拚酒的惡劣風氣,強勸巧灌,看似熱鬧,實在痛苦。何必做讓自己痛苦的事(宿醉是人生最痛苦的事)?更不要做讓愛你的人看了難過的事。
喝酒適量,是〈談酒〉一文最後也最重要的一句叮嚀。